中興大學 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


【 學 號 】:

【ID後四碼】:

本就學補助每年辦理一次,請檢具應繳交資料並填妥本系統申請表,於申請期限前遞交本室確認申請,彙整資料報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後;依查核結果,符合規定者於下學期減免;未合格者不予減免。


注意事項:
  • 弱勢學生助學金,為本校規定修業年限內之在學學生含學士班、進修學士班、碩士班、產業研發碩士專班、博士班),不含碩士在職專班、各類推廣教育班學員。延修生或因修習雙主修、輔系而延長就學之學生不予補助。

  • 新生及轉學生除外,前學期(96學年第2學期)學業成績平均須達60分,操行成績須達70分方可申請補助。

  • 已請領:軍公教遺族、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(學生、子女)、原住民籍、現役軍人子女等類別就學優(減免)學生不得重覆申請。
  • 業務洽詢:勞輔室